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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加强湿地保护,维护生态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湿地保护及监督管理活动
• 湿地定义:生态功能显著的水域地带(内陆积水区、河流入湖海区、潮湿地域及浅海水域)
管理体制
• 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牵头协调
• 协作部门: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等10余个部门协同管理
• 基本原则: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关键保护措施
1. 分级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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