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HJ 840-2017代替GB6768-86,GB11220.1-89,GB11223.2-89,GB11223.1-89,GB12378-90,GB12377-90)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取样体积为30 m3,熔珠重80士5 mg时,6.7X10-10~1. 3 X 10- 6 g/m3铀的测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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