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我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行业意见,确保指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0月19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 田澍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609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13488669515 邮 箱:tianshu@mpi1972.com 联系人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 闫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0室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51555007 传真:(010)51555002 电子邮箱: standard@caepi.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9月29日
为帮助钢铁企业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提供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参 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钢铁企业、环保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总结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实现超低排放为目标,不排斥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指南中提及的工艺、技术、产品以及相关参数均来自于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程实 际案例。钢铁企业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时参考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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