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合肥市财政局审议通过,经市司法局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21-071,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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