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

浏览次数:2,55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环函[2005]350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你局《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请示》(粤环保[2005]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柴油发电机仅控制烟气黑度确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的监督,你局可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对柴油发电机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等污染物进行控制。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pdf 【0.1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该文本是一封来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官方文件,文件编号为环函[2005]350号,标题为《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这封复函是针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的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请示(粤环报〔2005〕35)的回复。
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确认收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请示
2. 指出目前中国尚未制定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提到仅控制烟气黑度已不足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
4. 建议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执行氯化物污水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1]206号 (匹配度 0.803)
  • 关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7]281号 (匹配度 0.780)
  • 关于纳管排污单位氨氮执行标准的复函 环函[2004]454号 (匹配度 0.773)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