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面向本市规模以上和上规培育制造业企业实施绿色诊断评估,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制造业绿色诊断工作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制造业绿色诊断工作规则(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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