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市管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本市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核定、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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