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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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府规字[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3-16
实施日期 2021-05-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苏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已经过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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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1. 定义与范围
大件垃圾指重量 >5kg、体积 >0.2m³ 或长度 >1m 的废旧家具(如床、沙发、桌椅等),家用电器不包含在内。
2. 管理职责
市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区级规划建设处置设施,组织收运处理。
基层镇/街道负责设置收集点及日常管理。
3. 投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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