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钱垒、谢明、尚菊红、王亮、张利琴、刘云、董轶茹、冯新宇、刘强。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的术语和定义、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仪器运行管理及参数设置要求、采样、分析及数据上报要求、检查维护要求、运行技术质量控制要求、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运行考核及比对监测要求和档案与记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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