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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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通政规[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12
实施日期 2022-04-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南通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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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pdf 【2.1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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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南通市国三柴油货车限行通告概览
核心内容
限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限行范围南通主城区围合区域(不含围合道路及高速公路),具体边界见示意图。
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处罚措施违反者由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生效时间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区域延伸各县(市)可参照制定本地方案。
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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