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颖玮、王俊、梁建忠、王蕾、崔岩。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规划布局、建筑物要求、消防设施和火灾危险源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消防规划,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本标准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 的规定。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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