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编制了《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刘颖鹏 联系电话:(0578)2098833 邮箱:1954542990@qq.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邮编:323000 附件:1. 《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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