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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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陕环办发[2017]8号
发布日期 2017-01-25
实施日期 2017-01-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各环境监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环保厅组织对《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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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规定概览
核心目的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管,规范环境监理行为,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适用范围
陕西省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尤其适用于施工周期长、生态影响大的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
主要职责
省环保厅统一监督管理全省环境监理工作。
省环境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管理、制定制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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