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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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省政府令第140号
发布日期 2020-11-21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已于2020年11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吴政隆
                      2020年11月2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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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概览
生效日期:2021年2月1日
核心目标: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流程。
关键内容
1. 责任主体
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需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风险分级
安全风险分为四级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
省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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