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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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渝水[2021]56号
发布日期 2021-08-25
实施日期 2021-08-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重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我市汇总、修订完成了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经市政府授权,现将《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在开展用水节水管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涉水规划编制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时,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原市经委等3部门《关于发布第一批43项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的通知》(渝经发〔2001〕189号)、原市经委等3部门《关于发布第二批119项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的通知》(渝经发〔2006〕11号)、原市质监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一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渝质监发〔2011〕215号)、市水利局等2部门《关于调整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通知》(渝水〔2015〕230号)、市水利局等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渝水〔2018〕66号)、市经济信息委等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产品用水定额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2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渝水便函〔2020〕607号)。
附件: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doc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市水利局联系人:熊燃,联系电话:89079375;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傅娟,联系电话:63895029;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刘定元,联系电话:67886050;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曾彦,联系电话:67172063)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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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pdf 【0.9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概览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主要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及生活用水定额管理
、核心内容
1. 工业用水定额(334项)
覆盖127个行业,包括:
煤炭/矿采选(如煤炭1.0m³/t)
食品加工(面粉0.7m³/t)
纺织业(棉纱25m³/t)
造纸业(新闻纸16m³/t)
化工(合成氨14m³/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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