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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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2-12-29
实施日期 2023-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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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概览
1. 总则
目的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健康深圳建设。
原则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传承与创新。
政府职责
将中医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中医药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设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日”(每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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