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河道防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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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
发布日期 2023-03-29
实施日期 2023-06-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抚顺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河道防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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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河道防护管理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河道防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该条例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清原满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对该条例主要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2. 河道防护管理范围(第三条):明确了河道防护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主要河流的堤防背水坡和迎水坡的外延距离,以及无堤防河段的护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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