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电力行业协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太阳官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倩、梁韬、曹存良、张晶媛、李熳莉、李恪、王胜恩、赵思安、仇长阔、牟丹妮、朱灵芝、张国英、钱小军、易腊、尚利国、张幸福。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联产(燃气)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比≥20%的热电联产(燃气)机组能源消耗量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机组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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