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服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101/T 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4101/T 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地铁; -第3部分:公共供水;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第5部分:医疗卫生机构。 本文件代替DB4101/T 9.2 -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2部分: 地铁》,与DB4101/T 9.2- -2019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表2中“应急用品”的内容(见表2,2019版中的表2) ; b) 更改了表3中“一键报警系统”的内容(见表3, 2019版中的表3) ; c) 更改了“地铁违禁品探测系统”中“地铁违禁品”的要求(见6.3.3.2, 2019版中的6.3.3.2); d) 更改了7.2中a)“运营分公司”的表述(见7.2,2019版7.2) ; e) 增加了“枪支、子弹(含主要零部件)”中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传染病 病原体”等地铁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及要求(见表A.1, 2019版表A.1) ; f)增加了“地铁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及要求(见表A.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反恐怖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0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河南金诺质量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亚军、郝晓平、刘伟、厉雷、毕龙、李明玉、曲浩、张宝太、贾明奔、李江涛、郭世有、孟进、曲小明、刘龙、韩露、厉卫彬、韩宇光、冯治鑫、秦博、王东阳、孟萌、李磊、李翔然、李延锋、贾国同、方园园、孙春彦、王晨光、宋晓霞。 本文件于21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地铁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地铁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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