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 本文件由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邳州市四户镇人民政府、邳州市赵墩镇人民政府、邳州市戴庄镇人民政府、邳州市邳城镇人民政府。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涛、周翔、孙光旭、程玉军、惠翔飞、卞传建、陈文辉、郑翔、冯清、张晓春、于跃。
本文件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岗位职责,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电气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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