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广西新建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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