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依照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精神,结合市政府《关于削减煤炭和抑制煤炭增长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煤炭削减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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