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乌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振华、麻平、魏萌彦、付婧、钱坤、周文莉、李越、李翠霞、杭舟、李冬梅、孙远征、赵鹏燕。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工作流程、重大事件上报、数据分析。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应急处置相关单位通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开展电梯应急受理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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