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市场监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华盾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长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先一、宋新军、李华楠、白文超、郑琦婧、牛秀梅、孟恺、张新法、肖鹏、文武、傅鑫、张涛、朱哲、阎石、阎雪姣、李洪江、王子正、丁剑、田奇。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有关单位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和联系电话: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024-96315-1-3218. 文件起草单位和联系电话: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024-23844023.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含自动扶梯和自动行人道)物联网的系统架构和总体要求、省级平台要求、企业平台要求、监测终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物联网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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