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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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评[2019]208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实施日期 2019-09-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执法、监测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 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沪环保总〔2017〕39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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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概览
1. 文件背景
发布机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编号沪环评〔2019〕208
实施时间2019930 日发布,有效期 5
替代文件废止《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沪环保总〔2017〕390
2.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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