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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