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眉山市畜牧站、洪雅县瑞丰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锋、王容、赵登霞、刘川冬、廖艳、范瑞明、杨海龙、蒋红艳、赵元洪、刘英、李春燕、李波、黄海燕、余松城、邱怡景、朱玉兰、于鹤、张玉群、王霞、邹杰。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沼液肥管网还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网设计、管网建设、管网运行及还田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畜禽沼液肥管网输送还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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