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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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发布日期 2020-04-29
实施日期 2020-04-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马鞍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4月9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2020年4月29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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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概览
生效时间: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2009年规定。
适用范围:马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含花山区、雨山区及两大开发区)的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核心内容
1. 管理原则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行"谁产生谁负责"和收费制度。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政府项目优先使用再生制品。
2. 分类与责任
工程类建筑垃圾新建/拆除工程产生,由市级城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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