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8号)要求,湖北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能源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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