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安石油大学、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荆维、郝军亮、杨博、赵友康、田延生、宋曦梅、滕子宁、屈撑屯、郭银明、王金博、耿盼、郭盛男。 本文件由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029-8536525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邮编:710061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分类、收集、贮存、转移与处理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研究、开发、教学、检验检测等活动中,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 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和放射性废物的环境管理不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为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标准中对特定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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