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F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基木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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