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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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1987-06-15
实施日期 1987-06-15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保证核材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防止被盗、破坏、丢失、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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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理条例》是一部关于核材料安全管理的法规,旨在确保核材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防止核材料的非法转让和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并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以下是对该条例内容的分析:
1. 总则
第一条规定了条例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二条明确了受管制的核材料种类,包括铀•235、铀•233、钚•239、氚、锂•6等,以及它们的材料和制品。
第三条提出国家对核材料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和第五条强调了核材料管制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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