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时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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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评估〔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12-23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提高环评机构报告编制质量,加强环评时效管理,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节点控制,提高评估效率,根据评审会不同结论,分类提出规范环评编制质量和时限监督控制的要求,具体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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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时效管理办法.pdf 【0.4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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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时效管理办法(试行)概览
目的:规范环评文件评估流程,提升编制质量与时效管理。
核心内容
1. 否定结论
直接退稿,评估终止。
2. “复核”结论
修改时限10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稿。
延期最长20个工作日(需书面说明)。
超期处理超30工作日未提交则退稿。
复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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