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3〕5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现将2023年日照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系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图片日照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版) 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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