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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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甘监协发[2022]01号
发布日期 2022-01-21
实施日期 2022-01-2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甘肃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社会化检测机构:
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社会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持证上岗考核),甘肃省环境监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及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甘肃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2年1月2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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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试行).pdf 【0.4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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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概览
核心目的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范社会化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和公信力。
适用范围
对象甘肃省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运维及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
活动样品采集、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等。
组织管理
主责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协会(协会)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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