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危险废物标准规范 强化环境监管服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16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6-20
实施日期 2023-06-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珠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下简称《贮存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危险废物标准规范强化环境监管服务的通知》(粤环函〔2023〕327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危险废物标准规范 强化环境监管服务的通知.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补充通知 珠环函[2023]112号 (匹配度 0.698)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服务工作的通知 (匹配度 0.687)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危险废物标准规范强化环境监管服务的通知 粤环函[2023]327号 (匹配度 0.678)
猜你喜欢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