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pdf
【0.4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概览
一、基本信息
•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
• 适用范围:来宾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27米的住宅建筑和>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二、核心内容
1. 管理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社会共同参与
2. 各方责任
• 政府:纳入消防规划,保障经费和装备
• 相关部门:住建、供水、电力、燃气等部门各司其职
• 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制定防火公约
• 业主/使用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