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管理,提高核查工作质量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加盖公章后于7月24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pdf 联系人:李昂,0311-87908503;李国涛,15100083103 传真:0311-87908503 邮箱:hbhbqhc@163.com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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