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176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发布日期 2020-01-17
实施日期 2020-01-1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聊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李长萍
2020年1月1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改概览
关键修改内容
1. 部门调整
部门名称更新(如“规划、国土”改为“自然资源和规划”,“质监”改为“市场监管”等)。
新增行政审批部门职责,调整部分职能归属。
2. 燃气工程管理
明确燃气工程竣工需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第十条)。
删去原第十二条(内容未说明)。
3. 燃气经营规范
禁止在燃气中掺混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匹配度 0.781)
  •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匹配度 0.772)
  • 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江府[2020]25号 (匹配度 0.753)
猜你喜欢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