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扩展协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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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2/T4349-2022
发布日期 2022-09-06
实施日期 2022-10-06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无锡高科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小爱、吴云波、郝英群、刘建、侯兴、程伟、汤俣周、徐鑫、周蕾、吴一亚、王彧、毛凯、黎刚、周进、郇洪江、黄艳、陈书义、钱维林。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的系统结构、协议层次和通讯协议,扩展了HJ212规定的传输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数据格式与代码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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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扩展协议技术规范(DB32_T4349-2022).pdf 【11.4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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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扩展协议技术规范概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DB32/T 4349•2022
标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扩展协议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无锡高科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的系统结构、协议层次和通讯协议
扩展了HJ212标准规定的传输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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