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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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省政府令第252号
发布日期 2021-09-15
实施日期 2021-11-0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21年9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易炼红
2021年9月15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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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pdf 【0.7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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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概览
颁布信息
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1日
主要内容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
核心内容
1. 总则
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实行权责一致的责任制。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 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将消防纳入发展规划,保障经费,建立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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