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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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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资源税政策概览(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
1. 税率标准
• 执行《资源税法》及附件《河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 9类特殊税目(如原油、稀土等)直接采用国家法定税率
2. 计征方式
• 从量计征:地热、砂石、矿泉水等6类资源
• 从价计征:其他税目
3. 税收优惠
• 共生矿:分开核算减征10%
• 伴生矿:分开核算减征30%
• 重大损失:按实际损失20%减征(上限为当年应纳税额)
分级审批:100万以下→税务核准;100•300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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