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生态环境技术服务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技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宁波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于3月14前反馈至我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邮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130013 邮箱:603510916@qq.com 附件:《宁波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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