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 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第2部分。DB37/T 1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 类重点工业产品; ——第2 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 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 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 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 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 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 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 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0 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1 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2 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3 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4 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5 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6 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7 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代替DB37/T 1639.2—2018《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与DB37/T 1639.2—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b) 增加了引用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c) 修改了取水量供给范围; d) 修改了棉纱、坯布、印染布、牛仔布、混纺纱线、精纺纱线、粗纺呢绒、精纺呢绒、针织布、针织内衣、家居床上用品的用水量定额指标,增加了坯绸、真丝绸机织物、涤纶长丝织物、毛巾的用水量定额指标。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水之源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水正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昌邑市水利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欣、刘彩虹、司海洋、傅世东、刘金钊、陈华伟、仇钰婷、李冰、花金祥、祝得领、武慧娟、王开然、吴振、赵奇、孙婷婷、王亚飞、王振特。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用水量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纺织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水量的管理。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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