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成果,保障并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现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pdf 2021年4月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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