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佳源、曹祥云、赵剑冬、祖土钧、刘毅晨。 本文件为2023年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佳木斯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用房面积基本要求、配置原则、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佳木斯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办公用房面积管理要求,市级下属单位和各区县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