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经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 年6 月29 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 年7 月29 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 年8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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