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与分工、抽样工作、检测工作结果报送与复检和执法处理等有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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