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 年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 号)的规定,规范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9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艺处理安全;5.设施安全;6.设备安全;7.信息化安全;8.作业安全;9.安防管理。 本规范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 168 号供水大厦,邮政编码:[310009],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龙泉宏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一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德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卢汉清、方 强、陈爱朝、沈 浩、俞宏伟、孙振杰、邵晓芳、王海峰、何一俊、王 龙、潘维龙、潘冰丽、潘晓斌、张旺平、王 荣。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 查人光、游劲秋、许阳、朱鹏利、仲玉芳、方卫国、陈天麟。
为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管理,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安全,做到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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