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暨南大学、自然资源部南海调查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电场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的一般性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管辖海域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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